查看原文
其他

补正裁定推翻判决书事件,法院通报来了!

黄岛法院关于作出错误补正裁定

相关情况的通报


我院经调查了解,2020年5月20日,我院受理(2020)鲁0211民初8429号合同纠纷案,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并作出判决。该案判决理由、裁判依据均为驳回原告诉讼请求,判决主文却为支持原告诉讼请求,属于判决结果错误,不属于笔误范围,办案人作出改变判决结果的补正裁定显属不当。现原告方表示将提起上诉。

办案人未能准确适用补正裁定,导致出现严重错误。办案人已经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,我院也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办案责任。感谢广大网友和媒体对我院工作的关注和监督,我院将引以为戒,加强对审判工作的监督管理,规范审判权运行,不断提高法律适用能力和水平。

2020年8月16日        


昨天开始,一张“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”截图在网上热传。

 

我们看到,这份(2020)鲁0211民初8429号的裁定书称:本院2020年7月21日对(2020)鲁0211民初8429号一案作出民事判决书,判决书中内容有误,应于补正,现裁定如下:


本院(2020)鲁0211民初8429号民事判决书第3页第10行、第11行、第12行“王洁于本判生效之日起10日内返还陈丽投资款40000元。本案案件受理费800元,减半收取400元,由王洁负担。”应为“驳回原告陈丽的诉讼请求。本案案件受理费800元,减半收取400元,由原告陈丽负担。”


落款公章是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,日期是二0二0年八月十日。


 

黄岛法院一纸裁定书,直接推翻该院20天前的判决书,作出了截然相反的判决结果。这种“彻底翻案”的行为,引发了众多网友特别是法律界人士的广泛关注。

来源: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

好文推荐:

1、实操总结:公检法纪委等办案前往深圳腾讯公司调取微信交易记录流程全解!

2、法官检察官向律师的逆向流动,注定影响司改的现在和未来

3、死刑执行前的犯人一般都是什么状态?

4、张玉环的9752天:错判一个普通人,意味着什么?

5、最高法:领导职务法官不办案或办案达不到要求拒不改正的,应当退出员额6、最高法:对重大敏感案件禁止携带电子设备进入法庭!7、手持菜刀追赶民警!一家4口全部判了!8、最高法副院长罗东川到福建省任职9、43岁前派出所所长跳桥自杀,生前嘱咐孩子勿当公务员……

↓点击阅读原文购买

2020年最值得关注的法律公众号

↓↓↓等待您的品鉴↓↓↓

法律人那些事

长按上方二维码,关注法律人那些事

中国20万法律人都在关注

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

文章有问题?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